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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(安财购投〔2023〕3号)
发布时间: 2023-7-31  【阅读次数: 882】

安阳市财政局于2023719日受理了安阳诺胜科技有限公司关于“安阳市第二中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”(采购项目编号:安财磋商采购-2023-17)的投诉。经调查论证,现将投诉有关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:

一、相关当事人

投诉人:安阳诺胜科技有限公司

被投诉人:安阳市第二中学

被投诉人: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
相关供应商:河南省成讯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

二、投诉事项

投诉事项1:中标单位不具备中标资格,河南省成讯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只是供应商,非产品的生产制造商,在系统集成一项上,存在虚构造假行为。

投诉事项2: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举行的招标活动不严谨,存在不公平评标。

投诉请求:

1.撤销河南成讯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中标资格、调查事实;

2.代理机构就评分项在评标时却成为了废标项进行解释。

三、调查事实

对于投诉事项一,河南省成讯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响应文件中将“系统集成”列为产品5并在“品牌型号规格”处填写“河南成讯”,系不规范表述,并非实质性错误,因此,投诉人的该项投诉事项不成立。

对于投诉事项二,首先智慧黑板参数(1-19)中,每有一项‘负偏离’扣2分,扣完为止”的规定系针对智慧黑板技术参数(非实质性要求)中负偏离部分扣分。其次,投诉人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设备3LED教室灯、设备4LED黑板灯的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未完全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关于LED教室灯和LED黑板灯的技术参数要求,因此被磋商小组评定为无效投标并无不当。因此,投诉人的该项投诉事项亦不成立。

四、处理决定

综合以上事实,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,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:

驳回投诉。

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安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在6个月内向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726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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