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编号:安财招标采购-2022-51
二、项目名称: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监测能力提升仪器设备购置二次
三、相关当事人名称
当事人1:安阳市生态环境局
地址: 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831号
当事人2: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彰德路与健康路交叉口东南角U乐广场写字楼22楼2216室。
当事人3:河南中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宝瑞路马林新村12号楼1205。
四、基本情况
本机关收到举报启动监督检查程序,发现河南中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参加“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监测能力提升仪器设备购置二次包六”投标活动中存在“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”的情形。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七十七第一款第(一)项和第二款之规定,本机关决定本项目包六河南中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无效。对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,本机关另案处理。
安阳市财政局
2023年7月10日